华沙大学设立四所博士学院

26.04.2019

华沙大学校长Marcin Pałys教授颁布了一项关于在华沙大学建立四所博士学院的法令。

这四所学院是:人文博士学院、社会科学博士学院、科学与自然科学博士学院和博士生博士系。与此同时Marcin Pałys教授还任命了学院的院长。

华沙大学理事会于2019年4月17日通过了关于“华沙大学博士学校组织框架原则”的决议,因此可以设立学校并任命其董事。文件描述了任命学校校长的任务和方式。学校与科学学科理事会,科学学科理事会以及博士生进行研究的单位当局之间的合作规则也受到监管。


高等教育